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群眾是真正的英雄。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問題,是檢驗一個政黨、一個政權性質的試金石。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則之一,彰顯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立場和價值取向。黨員干部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要全面落實“四下基層”制度,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提升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效能。群眾路線是黨的根本工作路線,要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改進群眾工作方法,提高群眾工作水平。浙江“千萬工程”歷經20年迭代,從“廁所革命”到未來鄉村建設,始終以群眾需求為設計原點;深圳“民生微實事”項目通過“群眾點單、政府接單”,三年解決群眾身邊事超60萬件。這些探索表明:只有深入群眾,建立“問題發現—情況反饋—問題解決”的閉環機制,才能讓群眾成為治理現代化的參與者而非旁觀者。
回應群眾訴求。制度創新不是空中樓閣,而是要解決群眾訴求。在基層治理中,通過數字化平臺,讓群眾訴求直達決策中樞;在公共服務領域,推行“政策找人”機制,借助大數據精準識別困難群體,讓養老、醫療等惠民政策主動“敲門”。這些制度創新的溫度,藏在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速度里。唯有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迭代制度供給,才能讓為民根基在創新實踐中不斷夯實,讓發展成果如春風化雨般浸潤民心。
始終堅持由人民評判。檢驗我們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終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實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權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人民群眾贊成什么、期盼什么,我們就要堅持和推動什么;人民群眾反對什么、痛恨什么,我們就要防范和糾正什么。要把為民辦事、為民造福作為最重要的政績,把為老百姓辦了多少好事實事作為檢驗政績的重要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