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視點】
激發城鄉基層文化自我發展、自我建設新動能,推動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既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也是夯實文化根基、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基層群眾文化獲得感幸福感大大提升。同時也要看到,一些基層地區文化建設存在資源閑置、機制僵化、人才匱乏以及過度依賴外部“輸血”導致“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能力弱等問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面對新形勢新任務,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增強基層文化的內生動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讓人民享有更加充實、更為豐富、更高質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培育內生型基層文化發展新業態,既是實現基層文化高質量發展的必要之舉,也是優質文化資源在基層“落地生根”的關鍵舉措。要孵化培育基層文化組織,大力扶持扎根社區、鄉村的文藝團隊、文化合作社、志愿者協會等自發性文化小組,提供孵化、注冊、能力建設支持,推動民間文藝團體、藝人等興辦農村書社、藝術團,開展文化活動。要加強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優秀傳統鄉土文化傳承,結合本土優勢資源,打造本土鄉村文化產業,樹立自身的文化特色品牌,形成“文化+旅游”“文化+民俗”等文化產業新形態,推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要挖掘代表地域文化特色的非遺材料和工藝要素,積極開發辨識度高、代表性強的文化產品,不斷增強生產優質文化資源的內生動力。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統籌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布局”。堅持打造高質量基層公共文化空間,讓優質文化資源直達群眾“家門口”,滿足廣大群眾對高效、便捷文化生活的向往。要因地制宜建設鄉村禮堂、戲臺、圖書室、文化廣場等設施,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提升鄉村文化氛圍與精神風貌,煥發鄉村文化新活力。要推動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學校、閑置廠房等空間資源的優化改造,打造融合閱讀、培訓、演藝、娛樂、休閑等業態的新型“文化驛站”和“精神家園”。要鼓勵文化空間與旅游、農業、商業、非遺傳承等結合,發展特色文化體驗、文創產品、小型展演等,探索可持續運營模式,反哺文化服務。
激發城鄉基層文化建設自我發展、自我建設新動能,需要將構建多元協同的文化治理機制擺在重要位置。要堅持政府“有形之手”與市場“無形之手”同頻共振,堅持政府主導的同時賦予基層更多的文化自主權,深化文化和旅游領域的“放管服”改革,不斷增強基層文化發展的內生動力。要建立制度化、常態化的民意征集與反饋渠道,推廣“訂單式”“點單式”服務模式,牽引優質文化資源暢達基層“末梢”,實現供需精準匹配。要推動建立村(社區)級“文化理事會”或“文化協商會”制度,吸納居民代表、社會組織、駐地單位、鄉賢等主體參與決策、監督與評估,讓群眾真正成為文化主角。
人才是第一資源。精干高效的基層文化人才隊伍是增強城鄉基層文化自我發展、自我建設能力的“關鍵引擎”和“知識載體”,是實現城鄉基層文化繁榮興盛的題中應有之義。要建立發現、認定、扶持機制,重點培育民間藝人、文化能人、退休人員等“文化帶頭人”和“文化志愿者”,給名分、搭平臺、予激勵,培養造就一批本土化的群眾文化活動“帶頭人”。要落實基層文化專管員配備標準與待遇保障,建立基層文化人才管理標準和獎懲規則,探索“縣聘鄉用”“鄉聘村用”等模式,暢通職業發展通道,激勵和引導廣大基層文化人才積極地開展公共文化服務。要建立城鄉基層文化人才培訓基地,圍繞政策理論、活動策劃、組織管理、數字技術應用、藝術普及、非遺活態傳承等核心能力,開展常態化、精準化、實操性培訓,開闊基層文化人才眼界。
(作者:謝曉娟,系遼寧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