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業儒學從價值創造和文明對話入手,探索儒學與商業會通的“生意觀”,開拓根于傳統、面向現代的儒學新論域,以促進“修養型”商業文明建設,培育有仁能、有創義、有禮養的生存、生活、生命、生態多維一體、生生共榮的“大生意”。
【關鍵詞】商業儒學 生意 價值創造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商業儒學何以可能
儒學在現代社會應更好地發揮作用。商業作為當今最有影響力的驅動力量,是儒學與現代社會接榫的主要場域。“商業儒學”的提出正是基于對儒家商業倫理與現代商業文明會通的思考。何謂“商業儒學”?概而言之,是以商業經濟為存在和發展場域的現代儒學形態,是探索儒學如何促進商業經濟和商業文明持續健康發展的理論構建。其關注的核心問題是:商業經濟中的個體、群體和整體如何“居仁由義”,進行“價值創造”,以正大光明地在商業實踐與社會生活中安身立命和進德修業,從而實現正身、齊家、治商、厚生、益天下的“商以成仁”的“大生意”。
商業儒學的出場具備學理與現實的雙重依據。在學理層面,儒學的普世性、開放性與創造性特質使得商業儒學成為可能。儒學以“仁義禮”為代表的精神內核是面向全人類的普世價值。儒學的開放性和創造性體現在其不斷地與時俱進,和不同的交流對象進行文明對話,并學習融攝,從而創新發展。而“儒”與“商”的對話,伴隨著儒學發展的各個階段,從先秦的義利之辨到宋明的經世思想,再到近三十年來的儒商思潮,儒家商業思想體系一直在不斷豐富和發展。在現實層面,既有時間軸上的先秦儒商、明清“儒賈”、近代“儒商”和現代企業家群體對儒家文化認同的現象,也有空間軸上,具有文化同根性的東南亞儒家商業圈整體崛起的現實背景。當今,人類正式步入知識社會的“新商業文明”時代。與商業經濟高速發展伴隨而來的是各種危機,如商戰危機、生態危機、健康危機、倫理危機。商業的繁榮與危機為儒學面向現實提供了反思的標的,也為儒學參與新商業文明建設開啟了對話之門。
儒學的生意觀與“生意人”假設
“生”與“生意”是體現儒家倫理核心精神的微言大義。儒家倫理在根本上可以說是關于“生”的倫理。儒家認為,天以生為道,自然萬物都有其“生意”。儒家觀“生意”的傳統源自孔孟荀,孔子的“逝者如斯”“吾與點也”,孟子的“觀水之瀾”,荀子的“群生皆得其命”,《易》之“觀我生”“觀其生”,以及《中庸》的“中和位育”,皆是生意之觀。“生意”二字較早見于《世說新語》中的“槐樹婆姿,無復生意”,在南北朝至唐代尤其在杜甫的詩歌中,多用其描述草木“生機”。在宋代理學家的開拓下,“生意”一詞由物而及理,從自然而入倫理,而后又由理而及事,從倫理而入生活,形成了所謂“生意觀”。在宋明儒學和商品經濟發展的雙重影響下,“生意”和“做生意”由理而入俗,代指商業活動,類比買賣興隆與草木生意盎然,財源滾滾如天地生機勃勃。于是在宋元明文學的《京本通俗小說》《今古奇觀》和《醒世恒言》等作品中“生意”和“做生意”被廣泛使用,引申為經商。儒學之“生意”演化出商業之“生意”。
值得注意的是,儒家的“生意觀”還暗含著“生意人”的人性假設。孟子的“仁者人也”在宋明的“仁即生意”的理學視野中成為人之所以為人的判斷。朱子說:“‘仁’字有生意,是言人之生道也。”指出人的本質乃生生不息之道。仁作為生道,有層層的生意,可維護保障生存,可饒益滋潤生活,可擴充涵養生命,可持續進化生態。故而,人以生意為本,生意日滋則“泰”,生意日息則“剝”。一身有生意則一身泰,一家有生意則一家泰,天下有生意則天下泰。可以說,人以生存、生命、生活、生態等諸種“生機”和“意義”為根本。人之所以為人,正是人的善端之“生意”萌發、生長的結果。此可謂之“生意人”的人性論。
商業儒學的生意觀
基于儒學“生意觀”和“生意人”假設,商業儒學中的“生意”并不止步于“經商”,而與儒學在“生意觀”上耦合,在價值觀上會通。商業的核心“生機”在商品流通,更在價值創造,商業中“生意”本質正體現在“價值”生生不息。正如《易傳》之“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體現“富有”和“日新”的“價值創造”,就是商業儒學的“生意”本義。“仁義禮”三維一體的倫理結構是儒學的精神內核。商業儒學的生意觀同樣基于“仁義禮”結構,詮釋出“價值創造”的主要機制,分別為:生意創發機制(仁能論),生意形成機制(創義論),生意維護機制(禮養論),生意的補償與評價機制(利三品、新外王)。
仁能論:仁是價值創造之德能和原力。儒學不只是德性倫理,更是創造倫理。儒學的創造性最直接體現在“仁”的“創生”意蘊中。儒家的“仁”是仁與智一體的,有道德、情感、本體、能力多重屬性。仁具有“價值創造”之能。天地與人心一體之仁能向外擴展,自內在生意以發達于事業。商業儒學的“仁能論”認為“仁”是商業價值創造的核心“德能”和原力,故稱仁能為生意的創發機制。
創義論:以價值創造為宜,為責任,因創稱義。儒學不只是創造倫理,也是責任倫理。義者,宜也。儒學之“義”具有濃厚的責任倫理意蘊,主張內外責任的統一。商業經濟的重要之“宜”就是“價值創造”的責任。生意當以義為質,信以成之。價值創造之“義”,可以生利,也能制利,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并重。同時也保障“價值創造”能超越等差之愛,體現“一視同仁”的普遍正當性。故此說,“創義論”是因價值創造之責任而稱“義”,為生意形成機制。
禮養論:以禮作為保養仁義的功夫。儒學還是一種關系倫理和生命倫理。儒學之“禮”反映了自我及自我與家庭、與社會、與自然的關系機制和生意秩序。禮源于仁而依于義,反過來,禮能養仁而集義。“禮”不只能約束生意,更能維護和長養生意。禮之養,是養“形氣神”的身體,更是養社會、自然的生態,立天地之序,奠生命之基。“禮養論”強調“修養型”的商業文明,而非當今“消費型”的商業文明。消費主義主張消費最大化,而修養型商業強調生活質量,主張生意最優化。修養型商業重視禮以“正身”,把身體當作長養生命和生態的法器,而非消費的機器,時時處處修養“生意”,以道充身安和整體幸福為大富貴。
“利三品”和“新外王”是“生意”的補償和評價機制。利三品,是借鑒儒學之“性三品”,將“利”分為上中下三品。價值按質量可分為“厚價值”“薄價值”和“負價值”:上品之利的厚價值是“合義的價值”,即創造有意義的、可持續的、不以犧牲社會和自然生態為代價的價值;中品之利的薄價值是“不合義尚合法的價值”,是創造不可持續的、以損耗社會和自然生態為代價的價值;下品之利的負價值是“不合義且不合法的價值”,是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線,嚴重損害個體、社會、自然生態的行為。商業儒學的價值主張是以厚價值創造的上品之利為“義”。“新外王”與“利三品”相關聯,嘗試打通儒家傳統中“內圣”與“外王”在當代社會的隔閡。“新外王”是指在現代社會中企業家應當創造厚價值并因此獲得應有的地位和尊重。
(作者為北京大學高等人文研究院博士后)
【參考文獻】
①杜維明:《儒家的仁是普世價值》,《西安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3期。
②[美]烏麥爾·哈克著、呂莉譯:《新商業文明》,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6年。
③成中英:《論儒學的真誠性與創發性——兼評當代儒學的“三偏”與“三正”》,《哲學研究》,2016年第6期。
④張舜清:《儒家“生”之倫理:一種思想資源的意義》,《武漢科技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4期。
責編/于洪清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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