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關系如何,直接反映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影響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政治生態以及企業文化和市場秩序,決定政治環境和市場環境的優劣和發展趨勢。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民建、工商聯界委員聯組會上指出,新型政商關系,概括起來說就是“親”、“清”兩個字。親而有度、清而有為構成了新型政商關系的核心,既提出了“親”的要求,又劃出了“清”的界限。
企業穩定的發展預期來自哪里?來自規規矩矩的辦事流程,來自明明白白的權利義務,來自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政商關系。“親”和“清”是有機整體,“親”則兩悅,“清”則相安,二者辯證統一、缺一不可。交有法,親有度,親與清必須相互輔助。一方面,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主動與經營主體接觸,主動為企業發展服務,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實際困難。政府服務更優,不僅能為企業減負,讓企業安心省心地經營發展,還能為企業鼓勁,讓企業有勇氣“下更深的海、出更遠的海”。另一方面,增強紀法意識,明晰權力邊界,任何時候都不應該有“下不為例”的僥幸心理和“見好就收”的投機心理。黨員干部在與經營主體交往的過程中,要正確處理好干凈和干事、勤政和廉政的關系,既不能打著發展的幌子,搞利益輸送、謀取私利,也不能把反腐敗當成不擔當、不作為的借口,始終保持清清爽爽的新型政商關系。
凡事皆有度,過猶不及。親是要求,但要親而有度,這既考驗立場底線,也考驗智慧水平。領導干部同商界人士的交往是經常的、必須的。正常政商交往,既是職責所系,也是社會所需。親,意味著有作為,領導干部要坦蕩真誠同企業家接觸,積極作為、靠前服務。領導干部既要保持政商交往的溫度,政治上關心,思想上交心,感情上知心,事業上同心,主動與企業家溝通交流,了解企業需求,為企業提供支持和服務;更要守好政商交往的底線,在與企業家交往中保持清正廉潔,做到公私分明,不越雷池一步。這種“度”是廉潔自律的體現,也是對權力的敬畏。經濟工作是黨的中心工作,企業是市場的主體,干部不和企業打交道,就不可能做好經濟工作,更談不上加快發展。每一個成功項目的背后,必定有一群用心用情為企業服務、同企業家真心實意交朋友的干部。因此,黨員干部自始至終都要保持清醒頭腦,與民營企業人士交往堅守法律底線、紀律底線、政策底線、道德底線,擰緊交往的“安全閥”,在紀律和法律規定范圍內為民營企業創造良好營商環境。
“清而有為”要積極作為,主動為經營主體服務。“有為”是積極作為的職責要求,要求領導干部在堅守廉潔底線的前提下,主動為企業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政商交往,必須做到有交集但不能搞交換,有交往但不能搞交易,始終清清白白、干干凈凈。同時,黨員干部的立身之基在于廉潔自律,既要恪盡職守有所作為,更要嚴守底線有所不為;手握標尺親民、愛民、為民是恒心初心,要初心不改,恒心如一。企業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的訴求全力以赴幫助解決;對于違反法律和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訴求堅決杜絕。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積極靠前,主動排憂解難,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著力打造辦事更高效的政務環境、市場更滿意的政策環境、支撐更有力的要素環境、預期更穩定的法治環境。搭建政企溝通平臺,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效率,無事不插手、遇事有援手,難事不撒手、好事不伸手,切實把服務工作做在民營企業最急需時、最要緊處。
親而有度不逾矩,清而有為不疏遠。政商關系中,多一步是失度,退一步就是失責。為了“證明”廉潔而把企業家拒之門外,看似“無瑕白”實則“不作為”。為了“加深”政商關系而拉拉扯扯,看似“敢作為”實則“亂作為”。親而不清和清而不親都不可取,唯有精準把握“親”“清”的公私尺度,有度有為交往,做到親而有度、清而有為,方能實現“親”“清”兩相宜的健康良性互動,最終有效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作者系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