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村實城的“超級村”。上世紀90年代初,在東南沿海的發達地區,以華西村、永聯村為代表的“超級村”相繼出現。隨著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的推進,鄉村工業化和城鎮化迅速發展,一大批經濟實力強、現代化程度較高的“超級村”迅速崛起,處于持續發展狀態,儼然已成為我國基層農村發展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作為一種新的村莊形態,“超級村”既不屬于傳統意義上的村鎮,又不屬于現代意義上的城市,而是表現出諸多中間性特征。這些超級村莊大多以企業或企業集團的方式存在,但又保留著傳統村莊的一些特色;既保留著村委會這一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又執行著“準政府”的各項職能,還在國家與村民的關系中起著中介的作用;既步入了工業化的社區,還保留著鄉土社會的某些生活秩序和原則,表現出亦城亦鄉的特點。與普通村莊相比,“超級村”在經濟結構、集體收入、人口構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各方面都大不相同。一是“超級村”大都擁有自己的集體企業,且產值巨大(產值大多上億甚至上百億),形成了以鄉鎮企業為主體的非農經濟結構,工業產值或非農產值已占村莊全部產值的絕大多數。對這些村莊而言,農業已不是主導產業。二是已經形成穩定的可用于村政和公共、公益事業的“村政”收入。三是村莊的人口成倍增長,聚集大量的、甚至有的已超過村民人口總數幾倍乃至十幾倍的外來勞動力。雖然外來人口大多是“打工者”,沒有本村戶籍,與村民有嚴格的身份上的差別,流動性很大,但其作為總體,已經有較為穩定的規模,成為村莊的“準村民”。四是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公益事業發展迅速,村民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價值觀念已經發生了變化,新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正在形成①。
“超級村”在發展擴張進程中,大多經歷了合并周邊村莊的過程,成為原始村民和新加入村民聚居的“共同體”。而且,這些“超級村”已經實現了城鎮化,且大多已經超過周邊鄉鎮的發展水平,成為地方事實上的經濟、文化和社會服務中心。“超級村”的大量出現和表現出的新特征,給鄉村治理帶來了許多新挑戰。
城市夾縫中的“城中村”。在推進城鎮化的過程中,由于發展的階段性,往往中心地區優先發展成為城市,而相對偏遠一些的郊區就演化成為“城中村”。“城中村”,大多是指在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化不斷推進的過程中,位于城市邊緣的農村被劃入城區,雖然在區域上已經成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權屬、戶籍、行政管理體制上仍然保留著鄉村模式的村落,也被稱為“都市中的村莊”。按照距離市中心的遠近和農地擁有情況,“城中村”可以劃分為三類:一是處于繁華市區,已經完全沒有農用地的村落;二是處于市區周邊,有少量農用地的村落;三是處于遠郊,有較多農用地的村落。
處于城市夾縫中的“城中村”,雖然在地域上已然成為城市的一份子,但與真正的城市相比,其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環境衛生等依然十分落后。“城中村”的存在,不僅影響了城市管理,制約著城市的發展,也改變了村莊原有的特性,給村莊治理帶來了許多新問題。
鄉村治理面臨的新挑戰
在傳統農村社會中,舊有的鄉村治理模式在推動農村進步、農業發展、農民富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新型農村社區、“空心村”、“超級村”、“城中村”等新情況大量出現,給鄉村治理帶來了許多新的問題和挑戰,傳統“一刀切”的鄉村治理模式已經遠遠不能適應新時代的發展要求。2013年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指出,要“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但是,舊有的鄉村治理模式卻嚴重阻礙了城鄉一體化的發展。
“新型農村社區”治理面臨的新挑戰。首先,致使部分村民“上樓致貧”。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往往伴隨著農民“上樓”,在此過程中,普遍存在著地方政府對農民房產、宅基地補償不足的問題,而農民往往還需要額外掏錢購買樓房,加上“上樓”后農民生活成本的提高,會造成“上樓致貧”的不良后果。而且,農民“上樓”后基本上會脫離土地,失去重要的收入來源——務農收入,在此情況下,如果不能解決好農民上樓后的非農就業問題,農民收入問題就成了老大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