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發揮法治對社會治理的規范和保障作用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法學院教授 陳柏峰
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法治具有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法治確立了一整套制度來保障社會治理體系的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是社會治理領域法治固根本作用的體現。法治對于社會行為具有穩預期的引導作用,法律通過建立明確的法律規范體系、規定權利和義務,對各種社會行為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確規定,從而塑造社會成員的行為預期,引導社會成員作出合法選擇。法治對于社會治理和社會發展具有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法治能夠為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
我們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社會治理,確保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續寫社會長期穩定的奇跡。(選自《國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詳見全文)
作者簡介
陳柏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法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法理學、法社會學、社會治理法學、基層治理。第九屆全國杰出青年法學家,首批教育部課程思政教學名師團隊負責人。
加快建設全球創新樞紐的戰略思考
——南京大學長江三角洲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鄭江淮
當前,全球范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競爭日益激烈,各國紛紛加大對關鍵技術領域的研發投入,爭奪科技制高點。創新資源的全球流動在全球創新鏈重塑過程中出現新變化。一方面,新興經濟體在吸引創新資源方面的能力不斷增強。另一方面,隨著新興經濟體創新環境的改善,越來越多的海外人才選擇回國創業或工作,知識產權的跨國交易也更加頻繁,成為創新資源全球流動的重要形式。在全球外資地緣化趨勢下,技術互補性成為重塑全球創新鏈的核心變量。
中國憑借超大規模市場、完備產業體系和快速迭代的創新生態,已具備成為全球創新樞紐的基礎條件。未來需以制度型開放打破技術脫鉤壁壘,在制度開放、生態培育、技術協同三方面持續突破,實現三大轉變:一是從技術接受者向標準制定者轉變,在量子通信、新能源等領域掌握規則話語權;二是從供應鏈節點向創新策源地轉變,吸引全球技術前沿的跨國企業將區域性研發總部(中心)設在中國;三是從被動應對脫鉤向主動塑造生態轉變,通過共建“一帶一路”技術合作、金磚國家創新聯盟等機制,構建包容性全球創新體系。通過構建要素自由流動、生態協同進化、規則共商共建的新機制,將中國的市場優勢、人才優勢轉化為創新樞紐的全球輻射能力。(選自《國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詳見全文)
作者簡介
鄭江淮,南京大學長江三角洲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產業創新發展、全球生產分工與經濟增長、經濟發展與轉型。出版專著有《服務業發展:結構變遷、增長績效與路徑選擇》《以全球價值鏈引導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等。
全過程人民民主如何賦能基層治理
——華中科技大學卓越特聘教授、法學院教授 郭亮
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積極回應人民對民主和法治的新向往、新期盼,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進一步彰顯社會主義的國家性質,確保在社會治理中人民意志能夠得到更好體現、人民權益得到更好保障。在這個意義上,全過程人民民主既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始終不變的規范要求和價值追求,又是中國共產黨不斷推進民主理論創新、民主制度創新、民主實踐創新的產物。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超越了選舉民主的局限性,而且將社會主義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表達,轉化為生動的民主實踐和治理過程。因此,對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解讀和闡釋,不僅僅要關注其所具有的重大政治意蘊,還應關注其所具有的治理功能。
作為一種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形式和民主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一種具有治理屬性的民主制度。作為一種治理型的民主制度,全過程人民民主能夠有效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從實踐來看,新時代的基層治理需要圍繞重要決策開展更大范圍的民主協商、溝通、監督等活動,推動更多人民群眾參與到治理的過程中。
作為一種治理型的民主形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實踐,代表人類對民主制度的一種全新探索,是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動體現。通過為基層治理賦能,有效推進國家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將不斷彰顯自己蓬勃的生命力。(選自《國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詳見全文)
作者簡介
郭亮,華中科技大學卓越特聘教授、法學院教授。從事法理學、法律社會學等學科的研究,注重法學與社會學、政治學等學科的交叉研究。長期研究基層社會治理、土地制度等。
強化協商民主在群眾利益協調機制中的作用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政治學系教授 郎友興
在基層治理中,利益是一個重要因素,而利益協調又是重中之重。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更加重視利益分配與利益協調問題,提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采用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斷完善群眾利益協調機制。群眾利益協調機制包含三個要素,即表達、權利與合作。利益訴求要準確有效地表達出來,否則利益協調結果可能難以反映出協調本意。權利是利益的正當性基礎,是識別利益訴求是否正當合理的依據;將權利概念引入利益協調機制中,旨在厘清將什么利益納入協調范疇。利益分配是一個博弈過程,但是只有合作才能有效解決利益主體間的矛盾沖突。
協商民主能夠保證人民群眾享有充分的利益表達空間與機會。協商民主指群眾通過面對面交流、討論、爭議、商議等方式,表達各自的主張或利益訴求以達成共識,為利益矛盾沖突解決提供正當依據。協商民主在利益協調過程中的定位是走一種中間的、溫和的協調之路,旨在構建一個理性平等、可控的對話空間,以實現利益各方均可接受的較優解。在協商過程中,各方通過平等自由的對話、討論、激辯和商議,可以清楚地知曉對方的想法與目標,消除誤解,可以更明確利益沖突的問題所在,可以協商問題的解決辦法及可能的選擇排序。當前需著重在加強黨的領導、激勵群眾參與、完善制度規范、強化數字賦能等四個方面加強協商民主建設,推進群眾利益協調機制的完善。(選自《國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詳見全文)
作者簡介
郎友興,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政治學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政治社會學、民主與民主化、中國農村選舉、地方政治與治理、協商民主與中國的實踐、社區研究。
加快構建平等有序的全球經濟新秩序
——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 王勇
在當前復雜多變的全球經濟與地緣政治的形勢下,推動建立平等有序的全球經濟新秩序迫在眉睫。關于怎樣變革全球經濟秩序,國內外學者存在不同的觀點與爭論。在理論層面,國際學術界關于新自由主義、結構現實主義和依附理論的爭論從未停止,這種爭論還將繼續,并將影響人們對全球經濟治理變革的認知。在政策實踐中,發達國家傾向維護既有體系,發展中國家期望公平分配與制度變革,在現有國際經濟機制中提高全球南方國家的代表權,同時建立新興國際組織,推動全球經濟治理結構更加均衡。
中國關于全球經濟治理改革的倡議與實踐,為建立平等有序的全球經濟新秩序,提供了重要的理論與政策基礎: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為全球治理提供價值引領;提出全球發展倡議,聚焦普惠包容發展;共建“一帶一路”倡議與《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攜手,變革全球供應鏈與區域經貿合作格局;倡導建立新型多邊金融機構,推動全球金融治理的多元化;綠色數字治理與人工智能規則共建。推動建立平等有序的全球經濟新秩序,中國與國際社會可以從倡導大國間非零和博弈、推動國際貿易貨幣金融機制改革、縮小南北發展鴻溝以及構建供應鏈韌性與氣候治理協同機制等方面,合作探討實現開放包容、合作共贏的路徑。(選自《國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詳見全文)
作者簡介
王勇,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中美關系、貿易政治、區域合作、國際經濟關系等。出版著作十余部,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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