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需要。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基本要求是“五統一、一開放”。扎實落實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重點任務,要突出問題導向,破立并舉、標本兼治、綜合施策,打通妨礙商品要素流動的卡點堵點,包括著力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規范地方招商引資、推動內外貿一體化發展,以及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健全完善有利于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體制機制,需加快健全財稅體制、深化統計核算制度改革、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完善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和干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
【關鍵詞】縱深推進 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五統一、一開放” 高質量發展
【中圖分類號】F123.9 【文獻標識碼】A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在要求。2022年4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發布以來,各地區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基礎制度的“四梁八柱”基本建立,多項配套政策舉措相繼實施,一批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突出問題得到初步整治,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和活力進一步彰顯。同時要看到,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低價無序競爭,以及市場準入退出、資源要素流動仍不夠順暢等問題較為突出,一些領域的體制機制與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要求仍不相適應。2025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會議指出:“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基本要求是‘五統一、一開放’,即統一市場基礎制度、統一市場基礎設施、統一政府行為尺度、統一市場監管執法、統一要素資源市場,持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①這為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明方向、提供遵循,我們要深刻領會,認真貫徹落實。
深刻認識新形勢下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重大戰略意義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正處于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面對嚴峻復雜的國際環境和繁重艱巨的發展改革穩定任務,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和深遠影響。
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是做強國內大循環、應對世界百年變局的強大底氣。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來自外部的打壓遏制不斷升級,我國發展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迫切需要把發展立足點放在國內。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高效對接供需兩側,提高經濟循環質效,是以國內高質量發展的確定性應對外部環境急劇變化的不確定性,穩住基本盤、贏得戰略主動的重要抓手。2025年上半年,我國經濟頂住壓力,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同比增長5.3%,正是得益于包括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在內的各項政策綜合發力。
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是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支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從國際比較看,大國經濟的特征都是內需為主導、內部可循環。”②美國在19世紀末通過統一全國市場,實現了經濟騰飛;歐盟通過推進單一市場建設,提高了全球競爭力。我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制造業和貨物貿易第一大國,擁有14億多人口和全球規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體。2024年,我國登記在冊經營主體1.89億戶,經濟總量接近135萬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48.3萬億元,③發展潛力巨大。建設更大規模、更多層次、更優結構、更強韌性的國內市場,打通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卡點,釋放潛在優勢,可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是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培育新質生產力的堅實依托。全國統一大市場所具有的市場需求龐大、應用場景豐富和創新收益倍增等優勢,是發展新質生產力得天獨厚的條件。一方面,全國要素市場統一,將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要素跟著市場走、資源圍著效率轉”的良性循環。另一方面,多種多樣多維應用需求,是場景創新、技術迭代和商業模式再造的“助推器”。2025年5月,國家數據局發布的《數字中國發展報告(2024年)》顯示,2024年,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10%左右,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加速涌現,正是這些獨特優勢的生動體現。
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是創造和引領需求、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內在要求。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國經濟政策的著力點將更多轉向惠民生、促消費。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通過完善質量標準、計量體系和監管規則,重拳整治低價劣質等市場亂象,推動企業從價格競爭轉向技術競爭、創新競爭、質量競爭,可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更多好產品、好服務;通過破除區域壁壘,鼓勵地區間進一步暢通商品要素流通和對接服務標準,提升消費便利度,保障消費者權益,可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生活的需求。
準確把握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基本要求
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涵蓋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等各個領域,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五統一、一開放”為基本要求系統推進。
強化市場基礎制度統一,筑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治理根基。市場基礎制度統一,是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根基。近年來,我國圍繞市場基礎制度統一打出“組合拳”,推動市場準入制度持續優化,產權保護制度更加完善,公平競爭制度剛性增強,社會信用體系加快健全。同時也要看到,在地方執行過程中,仍存在選擇性落實、變通執行等問題。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需要在“四梁八柱”基礎制度基本建立起來的前提下,細化各項制度的操作規范和執行標準,確保制度能夠落實落地,為各類經營主體提供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制度環境。
強化市場基礎設施統一,暢通商品要素流通網絡。市場基礎設施統一,是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基礎。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已構建起四通八達的物流網絡,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等多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流通效率全面提升。但也要看到,省際、市際斷頭路依然存在,一些骨干線網存在能力瓶頸,不同種類交通工具銜接和協作還不順暢。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需要聚焦市場基礎設施“硬聯通”和“軟聯通”雙向發力,加快補齊基礎設施網絡短板,強化硬件聯通,同時深入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等重點領域改革,建立統一的標準體系,推動互聯互通的設施網絡體系建設取得更大進展。
強化政府行為尺度統一,合理界定“有為政府”邊界。政府行為尺度統一,是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關鍵。近年來,我國聚焦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招商引資、產業政策等重點領域,從制度規范、專項整治、機制創新等方面系統推進,有效約束地方政府“各自為政”的行為慣性,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然而,深層次的體制機制障礙依然存在,地方政府不當干預市場的動機尚未根除。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需要科學界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從直接干預微觀經濟轉向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市場秩序,不斷提高政策統一性、規則一致性、執行協同性。
強化市場監管執法統一,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市場監管執法統一,是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保障。近年來,我國加快完善市場監管規則,推動市場監管方式與時俱進,監管效能持續提升。但有的地方還存在選擇性執法、趨利性執法等行為,影響市場運行的公平和穩定。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需要著力推進市場監管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明確市場監管領域基礎性、通用性監管規則,完善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統一執法標準和程序,推進跨部門跨區域協同聯動執法。
強化要素資源市場統一,激活經濟發展源頭活水。要素資源市場統一,是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重點。近年來,我國聚焦要素市場制度建設重點問題,通過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和市場建設,各類要素的流動性顯著提高,配置效率持續改善,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但也要看到,與商品和服務市場相比,要素流動壁壘依然突出,制約要素配置效率的提升。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需要以“產權明晰、規則統一、流動自主、配置高效”為主線,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推動要素資源市場向更加統一、高效、規范的方向發展,充分激發各類要素活力。
強化持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推動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循環聯動。持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是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向更深層次發展的動力。近年來,我國高水平開放深入推進,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邁出關鍵步伐,區域協同開放成效顯著,對內對外開放水平持續提升。面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形勢,需要促進區域開放合作健康有序發展,確保各類經營主體在全國范圍享有平等準入、公平競爭的機會,同時主動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完善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構建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在內外市場良性互動中實現更加強勁、更可持續的發展。
扎實落實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重點任務
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要突出問題導向,破立并舉、標本兼治、綜合施策,打通妨礙商品要素流動的卡點堵點。
著力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其一,規范競爭秩序。通過完善法律規范、強化監管執法、健全標準體系等方式,劃定競爭秩序“紅線”。其二,健全市場優勝劣汰機制。推動新能源汽車、光伏等“內卷式”競爭行業控產能、壓產量,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盡快實現市場出清,釋放被占用的資源,同時支持優質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做大做強,提升產業集中度和整體競爭力。其三,提升供給質量。通過完善鼓勵創新的制度環境,培育良好創新生態,引導經營主體在高端化、差異化發展中開辟新賽道,從根本上改變依賴低價競爭的發展模式。
著力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首先,以公平競爭為標尺全面清理相關政策措施。進一步清理妨礙公平競爭的政策,并加強審查把關,同步推進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領域改革,構建科學完備、協調統一的制度體系,確保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活動。其次,以標準統一為基礎推進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持續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建立健全統一規范、信息共享的招標投標和政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實現項目全流程公開管理,提高交易透明度。再次,重拳打擊突出違法違規行為。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的原則,強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懾作用,形成“不敢違”的強大威懾,凈化政府采購與招標投標市場。
著力規范地方招商引資。一方面,讓公平競爭審查和監督問責“長牙亮劍”。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及其實施辦法,嚴格禁止各地在招商引資中違規實施財政、稅費和用地優惠等各類不當招商引資行為。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招商引資行為公平競爭審查抽查或專項治理行動,對違反招商引資政策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依規依紀嚴肅問責。另一方面,鼓勵地方構建高水平招商引資新模式。鼓勵各地按照區域主體功能定位,科學分析當地資源稟賦條件,因地制宜發揮比較優勢開展招商引資。推動各地以優化營商環境為重點,精準合規挑選招商工具,以全方位的產業服務培育產業生態。
著力推動內外貿一體化發展。其一,推動內外貿標準認證銜接。加快建設拓內銷服務體系,簡化出口轉內銷流程,建設內外貿一體化綜合服務平臺,允許符合國際標準的產品直接進入國內市場。其二,暢通出口轉內銷路徑。辦好“外貿優品中華行”系列活動,組織商超、電商平臺等開展采購對接,培育一批內外貿優質企業。發揮好進博會、廣交會、服貿會等展會作用,完善國內國際營銷網絡。其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開發“內外貿一體化”專項信貸,擴大出口信用保險對內貿的覆蓋面。鼓勵進出口銀行依托內外貿企業的應收賬款、存貨、倉單、訂單、保單等,創新內貿和外貿支付結算等金融服務模式。其四,加強市場規則對接。促進內外貿法律法規、監管體制、經營資質、質量標準、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高水平銜接,確保內外貿企業在同一規則下運營。
著力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首先,針對問題精準施策。重點解決企業反映強烈的執法亂作為、違規異地執法等突出問題。其次,保持政策靈活性。在統一制度框架下,允許地方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政策措施,特別是在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監管方面,給予適當政策空間。再次,常態化對行政執法進行規范和監督。厘清行政執法人員權力邊界和行為邊界,明確行政執法人員禁止性行為和紀律要求,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健全完善有利于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體制機制
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是對原有體制藩籬和利益格局的重塑,需以改革為牽引構建長效機制。
加快健全財稅體制。首先,進一步厘清央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統籌兼顧中央的調控力和地方的發展活力,適當加強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保持合理的中央財政收支比重,中央財政事權原則上通過中央本級安排支出,減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財政事權。繼續深化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適度提高省級政府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在支出端緩解基層政府財政壓力,消除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財政動因。其次,通過稅制改革有效解決稅源背離問題。探索流轉稅逐步由生產地和生產性稅基征收,向消費地和消費性稅基征收轉變,平衡好稅收征收地與稅收產生地之間的關系。建立與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構建增值稅消費地征稅機制、新業態企業所得稅跨地區分配機制。再次,探索建立以消費稅、房地產稅、環境保護稅、遺產贈與稅為主的地方稅收體系。穩妥推進消費稅下劃地方,建議重新設定部分高檔消費品標準,將已進入尋常百姓家的消費品從當前稅目中調出,同時探索將更多奢侈性消費品及消費行為、高污染高耗能消費品,納入到消費稅征收范圍,增加地方自主財力。
深化統計核算制度改革。一方面,全面推行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發生地的統計制度。針對企業經營地與統計地不一致導致地方政府要求企業在當地注冊企業的問題,加快推進法人企業(單位)跨區域分支機構按經濟活動發生地統計的制度,督促各行業法人企業(單位)分支機構建立健全財務會計記錄、納稅記錄和統計記錄等,獨立履行向經營地政府統計部門報送統計報告的義務。另一方面,研究制定新型統計監測指標。適應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新經濟發展需要,建立和完善新型統計監測指標,及時準確反映地方經濟發展成效,避免漏統、錯統、少統。同時,完善行業代碼制度,適當放寬新興產業的歸入限制條件,加快服務零售指標研究和相關內容發布,形成完整的消費指標反映體系。
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其一,構建覆蓋各類主體的社會信用體系。深化政務信用建設,健全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完善政府失信行為認定標準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強經營主體信用建設,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誠信建設,有序推進自然人信用建設。其二,拓展信用服務應用場景。探索實施“信用+”行動計劃,拓展信用在行政管理、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等方面的深層次應用。其三,構建全國統一的信用監管標準體系。以“負面清單+信用監管”構建跨區域聯合懲戒機制,推動信用信息共享互認,嚴厲打擊各類跨區域違法違規行為。其四,建立健全統一規范、協同共享、科學高效的信用修復制度。推動信用修復結果協同聯動、共享互認。
完善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和干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引導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將國家長遠進步、人民長久幸福、綠色低碳發展作為政績目標。將地方服務和融入構建新發展格局、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情況列入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中,將政府信用、基礎設施聯通、要素市場化配置、公平競爭審查情況、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行為等相關指標納入干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中,提高科技進步貢獻率、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比、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營商環境等指標權重。同時,構建多樣化考評方式,建立多主體參與、多手段協同的綜合考評機制。
【注釋】
①《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強調 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人民日報》,2025年7月2日。
②《習近平經濟文選》(第一卷),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25年,第376頁。
③《中華人民共和國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國家統計局官網,2025年2月28日。
責編/謝帥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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